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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公布2013年粮棉进口关税配额数量

    时间:2012/10/10 8:42:30|点击数: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2013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现予以公告。

      附件:2013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

      2013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 年第4 ),现将2013 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公布如下:
        
    一、2013 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量为:小麦963.6 万吨,国营贸易比例90%;玉米720 万吨,国营贸易比例60%;大米532万吨(其中:长粒米266万吨,中短粒米266万吨),国营贸易比例50%;棉花89.4万吨,国营贸易比例33%

      二、企业通过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援助、捐赠等贸易方式进口上述农产品均需申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并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办理通关手续。由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免予申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的基本条件为:2012 101 日前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需提供2011 年及2012年有关资料);2010 2012 年在海关、工商、税务、检验检疫方面无违规记录; 2011 年企业年检合格;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棉花

      1、国营贸易企业;

      22012 年有进口实绩的企业;

      3、纺纱设备5 万锭以上的棉纺企业。

      四、上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将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数量、历史进口实绩、生产能力和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五、2013 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时间为2012 1015 日至30 日。申请者可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下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负责受理属地范围内的企业申请,并于2012 11 30 日前将符合公布条件的申请送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抄报商务部。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3 1 1 日前通过授权机构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给最终用户。

    本文来源:网络     作者: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