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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制度

    时间:2018/4/23 14:18:47|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巩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省棉科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表。

    省棉科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表

    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计分标准

    支部

    建设

    20分)

    支部委员分工

    4

    支部委员是否有明确分工,职责是否明细,一项不到位,1

    支部书记述职

    4

    支部书记未按要求向党委或支部成员述职,扣4

    党课制度

    4

    未按所党委要求讲党课,扣4

    支部民主集中制

    4

    支委班子成员或党员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彻底,并经查实的,扣4

    党员承诺书

    4

    支部党员须按要求写出《党员承诺书》,少一人次或未按要求与格式的扣1

    基本

    制度

    21分)

    “三会一课”制度

    4

    支部单独召开党员大会少于每季度一次,少一次扣0.5分;单独召开支委会或党小组会少于每月一次,少一次扣0.5分;支部组织党课少于每季度一次,少一次扣0.5分。此项扣分以4分为限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4

    全年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不少于2次,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扣4分,只召开1次扣2;组织生活会未按“一会四评”程序召开,扣3分;整改落实未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扣2分。此项扣分以4分为限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4

    联系党委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扣4分。

    谈心谈话制度

    4

    支部书记每年未与每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扣2分;支部全年未向党委报告党员工作和思想动态的,扣2

    党员教育

    5

    党员培训2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培训时严重违反纪律,或培训成绩不合格者,均扣2分;红色教育3分,支部成员开展红色教育中出现违纪违规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扣3分;开展红色教育前,未按规定签订安全责任状者扣2分。

    基本

    工作

    36分)

    工作计划和总结

    6

    年度无工作计划或无全年工作总结,分别扣3

    政治理论学习

    8

    支部党员参加所学习日活动,年累计请假5人次以上的(如确因出差在外赶不回来的除外),则每人次扣1分;支部党员无学习笔记或学习心得的,扣1/人,总分以5分为限

    发展党员

    3

    发展党员未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扣3

    缴纳党费

    4

    党员未依规定按时足额交党费,每人次扣1分;支部未按季度向政工人事科交纳党费,扣2分,总分以4分为限

    主题党日

    3

    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少一次扣1分,总分以3分为限

    配戴党徽

    2

    抽查中,发现一人次未戴党徽扣0.5分,总分以2分为限

    支部记录和台账

    10

    党支部记录本填写不完整,扣3分,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支部活动等基本台账不规范或不健全,每例扣2

    其他

    工作

    10分)

    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5

    未按党委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党委组织的会议、培训或党内活动,每次扣1分;不服从安排的,每人次扣1

    遵守党纪法规及规章制度

    5

    支部成员出现违反党纪法规,每人次扣3分,情况严重的扣5分;违反所里的规章制度,每人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3分;总分以5分为限

    13分)

     

    取得工作成果

    2

    支部党员取得荣誉的,每人次加0.5分,总分2分;

    工作成效明显

    3

    党建工作的经验材料、调研文章、创新成果获发表、奖励或在大会作典型发言,支部或党员获得与党建相关的表彰、荣誉,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总分以3分为限

    创新活动

    3

    支部自行组织创新活动,先向党委报方案,由联系领导批准,活动后有总结、有成效的,加2分,总分以3分为限,未按程序完成的则不加分

    党建活动

    5

    党建活动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 ,总分以5分为限

    第二条  评分以工作台账、原始资料、测评结果、现场查看结果为依据,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视为没有开展该项工作,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扣分不超过每个子项总分;

    第三条  评级的方法为:各支部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上按得分高低评定优秀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第四条  党支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达标:

    1、本年度支部党员不遵守政治纪律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的,以及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被有关单位立案调查的;

    2、违反《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等规定发展党员,被上级党组织点名批评或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的。

     

    本文来源:政工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