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与纠“四风”工作;承担信访处置、制度落实、警示教育;抓好纪检队伍自身建设;负责执纪问责。
组成成员:
主主任:朱海山
成成员:刘开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