酶的命名
时间:2011/7/10 21:12:37|点击数:
通常有习惯命名和系统命名两种方法。
常根据两个原则:
1.根据酶所催化的底物:如水解淀粉的酶称为淀粉酶,水解蛋白质的称为蛋白酶;有时还加上来源,以区别不同来源的同一类酶,如胃蛋白酶、胰蛋白酶等等。
2.根据酶所催化的反应类型:催化底物分子水解的称为水解酶,催化还原反应的称为还原酶。
也有根据上述两项原则综合命名或加上酶的其它特点,如琥珀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等等。
习惯命名较简单,习用较久,但缺乏系统性又不甚合理,以致造成某些酶的名称混乱。如:肠激酶和肌激酶,从字面看,很似来源不同而作用相似的两种酶,实际上它们的作用方式截然不同。又比如:铜硫解酶和乙酰辅酶A转酰基酶实际上是同一种酶,但名称却完全不同。
鉴于上述情况和新发现的酶不断增加,为适应酶学发展的新情况,国际生化协会酶委员会推荐了一套系统的酶命名方案和分类方法,决定每一种酶应有系统名称和习惯名称。同时每一种酶有一个固定编号。
酶的系统命名是以酶所催化的整体反应为基础的。规定,每种酶的名称应明确写出底物名称及其催化性质。若酶反应中有两种底物起反应,则这两种底物均需列出,当中用“:”分隔开。
例如:谷丙转氨酶(习惯名称)写成系统名时,应将它的两个底物“L-丙氨酸”“α-酮戊二酸”同时列出,它所催化的反应性质为转氨基,也需指明,故其名称为“L-丙氨酸:α-酮戊二酸转氨酶”。
由于系统命名一般都很长,使用时不方便,因此叙述时可采用习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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