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棉花产业技术体系绩效考核办法(试行)㈡
时间:2014/1/2 9:45:02|点击数: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棉花产业)在推动我省棉花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规范和加强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棉花产业)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根据《湖南省第一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方案》[湘农业联(2010)7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考核对象为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棉花产业)创新团队和区域试验站,包括首席专家、岗位专家、试验站站长及其依托单位。
第三条 绩效考核以任务书为依据,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两种形式,年度考核在每年元月上旬召开的全体会议期间进行,目的是对上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任期考核在5年任期内的第五年12月进行,目的是这个实施周期的工作与任务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条 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由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首席专家及其依托单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首席专家考核岗位专家、试验站站长及其依托单位。
第五条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等。考核结果与聘任资格和研究经费挂钩,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的,保留聘任资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第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警告,责令其整改,保留聘任资格,酌情核减下一年度研究经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由首席专家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聘任资格,其空缺岗位,按程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与下一任期的竞聘。
第六条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考核依据:各岗位、各试验站年度总结报告,工作日志,工作成绩及现场考察、验收情况。年度总结报告包括:(1)年度任务目标;(2)年度执行情况;(3)参与实施单位与人员;(4)项目实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5)经费使用情况。
第七条 任期考核主要考核一个实施周期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考核依据:各岗位、各试验站任期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成果鉴定和获奖证明,品种鉴定和新品种权证书,专利证书,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论文,著作,工作日志等。具体考核内容与评分办法见附表1。
任期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和技术用户组成的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是对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棉花产业)一个实施周期的全面评价。
第八条 根据附表1考核内容与评分方法,综合评分85分以上为优秀,60-84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九条 本办法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棉花产业)启动之日起施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
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棉花产业)绩效考核评价表
考核对象: 岗位: 依托单位:
评分类别 |
评分内容及评价标准 |
得分 | |||
评分内容 |
满分 |
评分参考 | |||
依托单位15 |
领导重视情况 |
5 |
领导重视与支持配合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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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协调情况 |
5 |
相关部门、人员协调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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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
5 |
制度完善与执行程度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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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50 |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30 |
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
全面完成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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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完成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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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完成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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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基础性任务完成情况 |
全面完成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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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完成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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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完成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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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应急性任务完成情况 |
全面完成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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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完成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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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完成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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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15 |
资金项目管理情况 |
15 |
严格按批准计划开支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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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按批准计划开支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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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挪用等不规范开支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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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与创新20 |
成果、论文、专利、获奖及技术建议情况 |
5 |
审定新品种、创造新材料(每个1分,最高5分)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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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鉴定新成果、获得成果奖、专利、新品种权(每项1分,最高5分)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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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每篇1分,每本2分,最高5分)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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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撰写调研报告,技术建议(每篇1分,最高5分)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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