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棉花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管理制度
时间:2018/4/23 10:04:52|点击数:
湖南省棉花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术委员会产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领导,促进本所科研发展与学科相互融合,规范我所学术科研活动,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科研创新中的导向和主体作用,成立所学术委员会,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1人,秘书1人。学术委员会委员由除分管领导之外的各学科副研究员及以上专家担任,由科研科室主任、课题主持人推荐产生,所部聘任,每三年换届。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职责
1、研究与掌握国内外科学技术现状及发展动向,对本所科研发展方向、途径以及研究方向等提出建议;
2、审议本所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3、审议科研开题,项目申请报告,国家和省部攻关及合作项目等重大科技活动;
4、审议与评价本所科研进展,审议并推荐本所科研成果;
5、评价与推荐优秀科技人才;
6、审议本所重要学术交流报告和论文,指导所内学术活动。
本制度摘选于所《制度汇编》,自二O一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以前已有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本文来源:政工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