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次所“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5/21 11:47:3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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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哲学用哲学、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重要思想,所党委定于5月24日上午8点30分在二楼道德讲堂开展第七次所“学习日”活动,具体学习内容如下: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哲学用哲学、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重要思想》(辅导报告人:湖南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黄向阳教授)
二、李彩红同志讲党课。
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好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提前报党委副书记丁世勇同志批准。部门负责人须提前向政工人事科报备缺席人员名单。
特此通知。
2018年5月21日
本文来源:政工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