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次所“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12/6 16:41:08|点击数:
各科、室、中心、站: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认真总结改革开放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增强将改革进行到底的自觉性坚定性,所党委定于12月10日下午2点在二楼道德讲堂开展第十六次所“学习日”活动。学习内容如下:
一、观看视频《我们一起走过》——第一集《弄潮儿向涛头立》;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李庠同志上党课;
三、2018年度“学习之星”推荐人选李彩红、李玉军进行学习心得交流。
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好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提前报党委副书记丁世勇同志批准。部门负责人须提前向政工人事科报备缺席人员名单。
特此通知。
2018年12月6日
本文来源:政工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