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次所“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3/28 11:08:24|点击数:
各科、室、中心、站:
全国“两会”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次重要会议。为深入学习“两会”精神,所党委定于3月29日下午2点在二楼会议室开展第三次所“学习日”活动。具体学习内容如下:
一、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说明;
三、《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说明;
四、传达省农业委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
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好部门成员积极参加学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提前报党委副书记丁世勇同志批准。部门负责人须提前向政工人事科报备缺席人员名单。
特此通知。
2018年3月28日
本文来源:政工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