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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7/8 10:58:54|点击数:

    京政农发〔202271

    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261

      

     

      北京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密围绕本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和高素质农民培育主要任务,聚焦农业全产业链,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等,实施专项培育行动,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提升培育的质量效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农民培训工作提质增效,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市级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480人。其中,依托中央转移支付专项培育480人(含平谷区不少于100人),依托市财政专项培育不少于1000人。参训学员基本信息100%入库,学员在线评价率、测评综合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区级重点抓好农民职业能力提升培训,保证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紧密围绕稳产保供、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提升农民职业能力等主要任务,精准实施人才培育。

      (一)全面保障粮食和“菜篮子”产品供给。重点开展粮食、蔬菜、生猪、果品、设施农业、林下经济等新品种新技术,作物增产提质、特色健康养殖、科学施肥用药、农业防灾减损等技术和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专业技术技能水平。

      (二)聚焦关键环节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开展农业绿色低碳、美丽休闲乡村、两个“三品一标”、耕地质量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持续开展农村电商技能培训。开展农村金融担保知识培训。鼓励开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实用技术、冷链物流运营管理培训课程,提升进入全产业链的能力素质。

      (三)服务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开展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促进法、北京市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乡村创业指导、村庄建设管理等培训,大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四)提升农民职业能力。重点开展农民职业技能提升、科技文化素质培训,继续开展农民中高职学历教育,鼓励涉农院校探索订单定向人才培养。

      四、专项行动

      市级统筹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平谷区产业带头人培育等专项行动,分类分层实施人才培育。

      (一)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可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实施专项培育,重点培育经营管理型人才。

      (二)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行动。可重点面向含大学生返乡创业者、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在内的返乡入乡群体实施专项培育,重点培育经营管理型或专业服务型人才。

      (三)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行动。可重点面向农业科技示范户、村级全科农技员、种养大户等实施专项培育,重点培育生产技能型人才。

      (四)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产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根据实际需求,为平谷区定向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或农产品电商发展带头人100人。

      五、工作流程

      (一)征集培育计划。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向相关公益性事业单位、承训机构、各区征集一批“订单式”“菜单式”培育计划。

      (二)确定承训机构。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师资、教学等规范管理要求,引导和鼓励涉农高校、乡村振兴示范校、农业科研单位、农技推广机构、行业学会协会组织等申请承办各专项行动,择优确定承训机构,制定具体教学计划。

      (三)招募遴选学员。承训机构至少在开班前20天启动招生工作,招生信息和报名条件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交流群等多渠道进行发布,做好招生宣传。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做好培训信息的发布和周知工作。鼓励各级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等进行协助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帮助发布招生工作信息。承训机构要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逐一核实,确保每个参训对象的基本信息真实有效。

      (四)合理安排课程。承训机构应根据培训工作需要,开展集中或分时段教学工作。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设置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等课程,培育总学时不低于56学时,其中综合素养课不低于4学时,线上学习不高于总学时数的30%。使用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依据本市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五)开展过程监管。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培训过程实施动态监管,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在线监管、随堂跟班现场检查、学员电话抽查等方式,定期加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完成进度、规范管理、质量效果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追踪整改效果。

      (六)开展绩效评估。承训机构训后要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对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和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培训工作组织管理情况、培训质量效果情况、优秀典型发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全面分析总结,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总结报告和相关佐证性材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农业农村局要把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工作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对接,精心安排部署,凝聚工作合力。

      (二)严格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培训费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培训费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加强资金监管,实行资金的专账管理和专款专用。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强化跟踪指导。强化训后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帮助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将农民培训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开展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培训机构和优质教材的遴选推介,引导学优争先。继续组织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培养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现代农民。

      ()做好信息宣传。各区农业农村局、各级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和承训机构等要结合培训工作开展,抓好典型选树工作,注重做好对北京农民培训工作的信息宣传,加强媒体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于2022630日、815日、1015日和1215日前分别报送本区农民培训工作进展情况(400字,报送模板参见附件)和1篇典型宣传信息(素材)(200字)。

     

    本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