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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配额外进口棉花滑准税公式略有调整

    时间:2013/6/29 10:45:38|点击数: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31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并适当调整税率,主要是当棉花进口价格过低时,适用税率有所提高。
      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适用滑准税形式暂定关税,具体方式如下:
      1.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4.000/千克时,暂定从量税率为0.570/千克;
      2.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4.000/千克时,暂定关税税率按下式计算:
      Ri=8.87/Pi+2.908%×Pi-1(Ri<=40%)
      其中:Ri-暂定关税税率,对上式计算结果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保留前3;
      Pi-关税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千克。
      主要变化:2012年公式中的常数8.233.235%变为8.872.908%.

    本文来源:网络